| 仲裁委办公室党组成员 泰安仲裁委员会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:刘传国 刘传国,泰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、秘书长;办公室党组书记、主任。1956年10月生人,山东省委党校全日制本科班毕业。1975年参加工作,曾担任公社团委书记,区委党校教员、区委体改办副主任、市委老干部局科长、乡党委副书记、副乡长(挂职)、市军队干休所副所长。自2001年7月起任现职。 办公室副主任:宋洪超
宋洪超,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,党组成员,泰安仲裁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,泰安仲裁委仲裁员,男,汉族,1952年11月出生于山东莱芜,大学学历。1969年11月参加工作,197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 1969年11月至1970年11月,在泰安17号信箱工作;1970年11至1975年3月服役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202师工兵学连;1975年3月至1987年1月,泰安市物资局建材公司(期间:1983年5月至1986年8月脱产在山东电大经济管理专业学习);1987年1月至1992年5月,泰安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副科长、科长兼泰安市经济协作总公司书记;1992年5月至1997年2月,东平县水河镇党委书记;1997年2月至1998年6月,东平县委党校党委书记、副校长,1998年6月以后,泰安仲裁委办公室副主任、党组成员。 办公室副主任:赵发栋 赵发栋,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,党组成员。 1976年8月至1980年12月在莱芜赛里镇做专职通讯报道工作,1980年12月至1984年5月在泰安县农业局做会计辅导管理工作;1984年5月至1992年9月在泰安市委宣传部任科员、办公室副主任;1975年7月至1997年7月山东泰安师专中文系(干修班)学习两年专科;1992年9月至1995年12月在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任秘书;1995年12月至1997年7月任泰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主任;1996年9月至1999年9月山东干部函授大学学习三年法律本科:1997年7月至2002年2月任泰安市人民政府调研室、法制办科长,1997年11月至2001年11月挂职任岱岳区粥店办事处党委副书记、副主任,2002年2月至今任现职务。联系:0538-8200643,传真0538-8262298 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纪检书记:杨海燕
杨海燕,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纪检书记,党组成员,泰安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,泰安仲裁委员会成员,男,汉族,1959年5月出生,1976年7月参加工作,1984年4月入党,大学法律本科学历。 联系电话:0538—8267298 130538556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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